“根的艺术”虽然和“木雕艺术”有关,都是在木质材料上用刀造型,但是它们的创作原则却截然不同。木雕是采用木头做原料,经过艺术家精雕细刻,完全改变了木材原来的形态,按艺术家预先的构思,一刀一刀地雕刻出各种形象,它和泥塑、石雕艺术相仿,一般都不受原材料形态的制约。如一块龙眼木,即可雕出古代英雄穆桂英和花木兰的形象,也可雕出渔翁和老寿星的形象,还可雕出狮、虎、象等各种动物的形象……一块大理石、象牙和白玉,同样也可以雕出这些形象。不管这些材料形态色彩如何,在它的表面上是看不到这些形象的,所以能雕成各种人物和动物的形象,关键在于艺术家的构思、创作和精雕细刻的技巧,完全是人工所致。故称为雕刻艺术。而“根的艺术”却不然,它是三分人工,七分天成。既是说,在创作根艺作品时,将这块根材看作是十分,只能作三分修饰——雕琢及造型,七分主要是利用根的天然形态来表现艺术形象,既大部分利用天然成分,少部分进行人工处理和创作(根雕与木雕的对比、图2仕女·王笃纯作所示、图3躬耕乐道·高公博作)。这只是区别于木雕创作的一种的致比例,这就是古人常说的“三雕七磨”的创作原则。也就是说,在根艺创作中,要受根材限制,主要靠根的自然形态,靠艺术家去识别和发展它的美,而不是光靠雕刻去塑造形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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